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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的规定:死刑的执行分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复核内容、方式等与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相同。死...
死刑缓期执行不需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的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但死缓的复核权在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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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相关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高级人民法院经过第二审程序,同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应当作出维持原判并核准;不同意判决的,应当作出不核准的决定。如果认为量刑过重,应当依法改判;如果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审;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缓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刑罚。
对于你家乡的这种事,关于死刑核准哪一级法院的情况,死刑是剥夺罪犯生命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我国死刑的适用,历来都采取极其慎重的态度,对死刑严加控制。为此,我国不仅在刑法中严格限制了死刑的适用范围,而且在适用程序上还专门规定了一个特别的审查批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也就是说除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处死刑的案件以外,凡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都必须经过复核程序审查核准以后,才能生效,交付执行。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只有对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才可以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情节较轻的贪污贿赂犯罪,不适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规定。 3、具体法律条文,请查看上述司法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司法解释全文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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