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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以聊天名义向观众募集打赏资金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2024-12-16
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若主播在最初便以非法占有为诱饵,制造欺骗性假象,引导他人进行虚假的消费行为,并因此骗取了他人大量财物,此种行径便有可能被视为是构成刑事犯罪诈骗罪。但若主播并未编造事实或对真相进行误导性陈述,亦或是涉及到的金额相对较少,那么这类行为或许不受诈骗罪的追究。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主播以交往异性朋友之名,引导广大观众自愿挥霍财物赠送礼物,这类事件应归类为观众主动捐赠的活动,在通常情况下,此类情况并不符合诈骗罪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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