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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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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对于法院的管辖权的划分,只有符合自己管辖范围的案件,法院才有权管理。那么,大家对于民事诉讼法管辖的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了解多少呢?下面,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1、人民法院辖区与国家行政区域相一致,使诉讼当事人的所在地(尤其是被告的住所地)与人民法院辖区内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当诉讼当事人的所在地等在某一行政区域内时,诉讼就由设在该行政区域内的人民法院管辖2、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或者法律事实与人民法院辖区之间的隶属关系。即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或者法律事实在哪
在起诉的时候,案件根据地域确定是否有管辖权就叫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土地管辖”。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辖区对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分工。 (一)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除法律特别列举以外,其他所有行政案件的地域管辖制度。 (二)特殊地域管辖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法律针对特别案件所列举规定的特别管辖。 (三)共同管辖行政诉讼的共同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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