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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在法律层面上,若父母双方未能履行合法手续,即未成功办理婚姻证书,其缔结的婚姻关系将得不到有效保障,那么此种情况下诞生的子女在法律意义上被...
一般来说是有效的,相关条例: 1,如果是“曾用名”、户口迁移项(何时何地,因何原因从何处迁入等)是会体现在新的户口本上,继续保留的; 2,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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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若男方出于某些原因拒不提供户口簿,在此情况下,您可以向户口所在区域的派出所详细陈述相关事宜,积极寻求其协助以获取户籍证明的批准。一旦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户籍管理机构颁发的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文件,即有权据此为当事人进行婚姻登记手续的办理。您还可以行使权利,请求男方将户口从中分离出来独立存在。如果男方仍未予以积极配合,您可以持离婚证前往派出所,请求户籍民警对户口本进行补充,然后凭借此证件从原户口本中剥离出您个人所得部分。
没有领取结婚证,法律上讲两人之间只是同居关系,因此,现在女方得了精神病,应由其父母进行监护和管教,男方是没有任何义务对女方进行监护和管教的。如果一时间联系不到女方的父母,由于女方是与男方住在一起的,因此,建议男方暂时看护女方,但同时你要尽快联系到女方的父母,如果太长时间仍然联系不到的话,建议你与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镇政府民政部门联系,将女方交给居委会或政府指定的疗养院。另外,如果女方患精神病被鉴定与与男方有一定关系的话,男方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治疗费用。
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用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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