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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犯罪都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只有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对于这种情况,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
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并非只要犯罪的,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原则上,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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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事责任是实施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不是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但不是所有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凡年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未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考虑到有些犯罪社会危害性很大,如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后果很严重,这些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接近16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其是非观念和道德标准已经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所以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的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一律不认为是犯罪。
交通肇事逃逸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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