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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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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东能作为被告,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有虚假、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股东的前提之一是股东投资公司,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分公司不能有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不具有股东,分公司的债务也由总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应当对公司的全部财产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出资额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其认购的股份负责。
是的,关联方是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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