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假冒专利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假冒行为; (2)被假冒的必须是他人已经取得的、实际存在的专利; (3)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是故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文件;(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该条规定的表述,穷尽式地列举了四种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即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只能是上述四种行为之一或者其组合。同时,我们可以把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的要件归纳为: (一)必须有假冒行为,即未经人许可,以某种方式表明其产品为他人获得保护的专利产品,或者其方法为他人获得保护的专利方法,从而产生误导公众的结果; (二)被假冒的必须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 (三)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应当是一种故意的行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4条所列的四种行为均为故意行为。因此,可以认为专利法实施细则明确界定了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为正确适用刑法第216条填补了法律上的空白。仔细分析前文所例举的理论上或司法实践中的那些模糊或错误,可以发现其根源在于混淆了两对关系,一是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与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即专利侵权行为)之间的关系,二是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与冒充专利行为之间的关系。在界定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时,必须认清这两对关系,彻底改变原有的模糊和错误理解,严格执行罪刑法定原则。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有: (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假冒行为; (2)被假冒的必须是他人已经取得的、实际存在的专利; (3)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应为故意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侵权行为人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5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