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优先购买权是指法律赋予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权利。例如,出租人出售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
优先购买权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特定人可以享有的以同等条件比第三人优先购买的一种权利。根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优先购买权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特定人可以享有的以同等条件比第三人优先购买的一种权利。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特定人可以享有的以同等条件比第三人优先购买的一种权利。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特定人可以享有的以同等条件比第三人优先购买的一种权利。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6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