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监理工作总结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编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工程监理单位公章后报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
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根据会议记录整理,主要内容包括: (1)会议地点及时间; (2)会议主持人; (3)与会人员姓名、单位、职务; (4)...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监理工作总结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编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工程监理单位公章后报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工程参建单位 3)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4)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 5)竣工资料审查情况 6)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据我所知,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编制,再交到建设单位。而规定的监理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建设单位需要将工程前期资料,工程施工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监理资料汇总一并交至地方城建档案馆保存,完整的资料不少于三份,一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城建档案馆留存,一份备用活交由使用者或物业单位留存,竣工资料中的竣工图由施工单位按照工程最终情况编制。
一、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竣工图等。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8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1,6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