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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的最新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免征契税。更多详细内容...
夫妻之间不需要缴纳房屋土地权变更契税。契税应当在买受人签订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或者买受人取得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性质证明的当天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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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土地所有权由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和土地所有权原归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政策解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产权变更为夫妻共有产权的,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有,均免征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五条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四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1.夫妻股权变更一般不需要交税。 2.《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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