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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离婚协议: (一)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双方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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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办理了的离婚协议,是不能再更改的,去民政局也没有用。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重新订立一份协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
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 1、如果在领取离婚证之前变更的,只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 2、如果在领取离婚证之后变更的,只能是在具有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时,向法院起诉变更。
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可以自行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并自觉履行协议,如有必要,当事人也可以到公证机关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如果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根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对涉及财产的协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变更。 1、双方是协议离婚, 2、在1年内提出, 3、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当然,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反悔的,可于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不过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离婚协议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吗?”这个问题,答案已经很明确了:不能。如果需要更改,可以双方自行签订补充协议自行遵守,也可以把该补充协议去公证处公证。如果要通过诉讼解决问题,那么当事人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方可通过法院改变离婚协议。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回答。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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