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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股东通知应当对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人员进行明确,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的格式,只需要将有关情况说明清楚即可,具体情...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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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一个人,强调股东的唯一性。自然人股东应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至于法人股东,《公司法》并没有特别限制,可以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被排除在外。《公司法》之所以把非法人企业排除在外,主要是出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的考虑。非法人企业一般没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法律通过追究其投资者的无限责任来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允许非法人企业投资设立“一人公司”,一旦出现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以及其他需要否认法人人格的情形,“一人公司”交易相对人的利益将得不到切实保护。
有限责任公司的名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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