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您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您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如果您认为裁决结果不符合您的期望,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只要公司...
离婚案不服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当然是不利的,主要表现在: 1、工人在劳动仲裁中胜诉后,如果公司不向法院诉讼的,公司即应履行裁决,如果公司不履行的,工人能够向法院诉讼。而如果公司向法院诉讼的,需要由法院来再次审理和裁判,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一审裁判不服的,还能够上诉,再由二审法院来审理和裁判,所经过的时间会更多。 2、虽然工人在劳动仲裁中胜诉了,但并不表示在法院诉讼中就肯定能胜诉,工人仍然存在败诉的可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限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赔偿或者赔偿金,不超出当地月最低薪水准则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准则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限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限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期满不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对离婚法院判决不服的,根据2008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人已浏览
350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