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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结婚证,就不属于婚姻关系,就谈不上离婚,只是解除同居关系。 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
1、按同居关系处理,可主张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购房合同内容和签字的人是谁,出资状况如何,产权证上名字是哪一方。根据此才能确定是否有权,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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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男女双方均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如果婚姻没有合法登记,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其实质应当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终止后,财产如何分割?协议处理。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将依法进行分割。 第三,法院原则上应当平等对待双方共同财产的积累。如果能证明有股份,就除以股份。每个财产都属于它自己。 第四,在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被视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第五,抚养普通子女形成的债务,是由于各自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而形成的共同债务。 第六,法庭在一方当事人的一生中患有严重疾病,尚未治愈的,可以决定自己享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由另一方当事人给予适当的帮助。同居生活前对方自愿捐赠给对方的财产可以作为礼物处理;当事人要求赔偿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律师事务所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第 (18)条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试图生活在一起的名义夫妻没有婚姻登记”第十一条债务和债务形成同居期间共同生产和生活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可能基于债务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婚姻应由男女双方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不是法定意义上的结婚,实质上应该是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时应该如何分割财产?第一,同居双方可以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按照双方的协议办理。第二,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法院依法分割。第三,法院处理时,对于双方共同积累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必须均等分配。如果能证明有份额,则按份额分割。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第四,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双方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五,养育共同孩子形成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养育各自的孩子,养育各自老人形成的债务是义务的个人债务。第六,如果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法院可以判决多分财产,或者对方给予适当的帮助。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婚应当由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结婚,其本质应该是同居关系,那么解除同居关系时应该如何分割财产呢?一、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按双方协议处理。二、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法分割。三、法院处理时,原则上双方共同积累的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如能证明有份额,则按份额分割。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四、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五,抚养共同子女形成的债务是共同债务,抚养各自子女和赡养老人形成的债务是义务的个人债务。第六,一方在共同生活中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以判决其多重财产或者对方给予适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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