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治安联防费是行政收费吗?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政府将治安联防费合并

2022-04-28
治安联防费不属于行政性收费,哪来100多亿治安费? 新闻背景:广州市民赖先生将广州市某公安分局告上法庭,理由是该局曾向其母亲收取的2005年度“治安联防费”的行为违法。法院一审、二审败诉的判决没改变他的看法,他已就此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请,要求撤销省政府将治安联防费列入行政性收费的行政行为。 法律界人士香蕉男人的专评:其实这位赖先生对法律是很无知,因为这个文件的撤销时很容易的: 1、派出所不是自治组织,它是国家行政派出机关,物价局的《收费许可证》颁发的对象错误,这个可以依据法律和《广东省群众联防组织的规定》申请撤销物价局颁发的这个《收费许可证》,撤销的途径可以是行政复议,也可以是法院诉讼。 2、公安机关是群众联防组织的治安防范业务的指导和监督机关,就是说自治组织不是由公安机关持有股权或控制权,更非拥有所有权,那么东莞市政府说“公安机关其委托各村委会代为收取的治安联防费将全部存入指定账户,上交财政部门,收费是完全合法的行政行为。”就是法律主体认识错误,公安机关都仅仅是指导和监督机关,人家收款哪里需要公安机关授权委托?所以,东莞市1993年发布的收费文件属于错用法律,收费主体理解错误,公安机关无权收取治安费。 3、《广东省群众联防组织的规定》里面说群众治安联防组织是指居(村)民委员会组建的治安联防队、治安巡逻队、护街、护村队等不同形式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法律既然规定了程序,那么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去办理组织机构登记,否则就是非法组织机构。而且该机构是由居(村)民委员会组建而异,并非一定是居(村)民委员会组建独资拥有权,可以各单位积极参与。所以说,自1990年颁发、《广东省群众联防组织的规定》以来,公安机关越权代办,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行为,要纠正这行为,群众治安联防组织不仅仅按《广东省群众联防组织的规定》筹办组建,更要按国家组织机构登记的相关办法去登记成立,而经过调查发现,几乎广东省各个居(村)民委员会并无办理此手续,否则治安队就属于非法组织,无自己的公章、无自己的登记证、无自己的章程(要么去民间组织局登记,要么去工商局登记)。这刻才知道治安队是未经登记的非法组织,很冒汗吧?! 4、由于当时1990年出台《广东省群众联防组织的规定》时候,居(村)民委员会未能适应该法律的要求自治组建,这个在当时的经济环境和法律认识等各方面可以理解。但是不能错误到现在2009年快20年。各居(村)民委员会依据《广东省群众联防组织的规定》组建的城乡治安保卫委员会和保安服务公司的职责和任务,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这个才是当务之急!公安机关就比再拿企业的治安费来发分红了,我都未见东莞的治安由什么改善大家对治安的看法都是心中有数! 5、各居(村)民委员会依据《广东省群众联防组织的规定》组建的城乡治安保卫委员会和保安服务公司后,应制定治安任务,在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下完成《广东省群众联防组织的规定》中的任务。并实事求是地开展业务,并在收益群众中达成委托协议,这样才名正言顺地收钱,这才是民筹公助。好似黑社会一样,受益单位和非受益单位一样上门收取,就是披着合法衣服的黑社会,简称“持牌烂仔”! 6、东莞治安的好坏,其实公安局无需觉得有什么难过的,我们都是党员,更需要实事求是,无理由治安差要说好,这是违背了党章,违背了实事求是精神。《广东省群众联防组织的规定》已经给到村(街)社区提供了治安保障基础,公安局应该依法归权于群众去组织自己的治安联防组织,受益单位自行筹钱出钱来管理,更加有效率,更加激励治安员勇于保卫村(街)社区。目前的治安队经过20年的误解和理解法律错误,已经导致了畸形的管理形态,官方式管理已经无法适合村(街)社区的治安需要,更加是闭门造车的做法,更是大揽包揽的行为。按照《广东省群众联防组织的规定》实行经济报酬,对多抓贼、多维护安全的社区,肯定可以多劳多得,每次我去到治安队好似死皮烂蛇一样的作风,谁敢勇于同不法分子搏斗?面对现在的警察公务员爱惜自身利息,爱惜自身安全,视危险行为就让治安队员奋勇在前,获得功勋就自己警察公务员出头冒领,是对于多劳多得的污蔑,是对我们党性的污蔑,是对我们法律提倡的公平制度的污蔑?只有发挥《广东省群众联防组织的规定》里面的条款,将自治权归回组建者,这样才是鼓励治安员更积极参与治安维持工作。 所以说:“治安联防费是不属于行政性收费”!应该将村(街)社区与收益单位进行投票选举,聘请有心维护治安的治安人员参与自治,由受益单位自行筹集资金,这个才是依法办事。 有治安问题,是客观存在,公安局不要包揽一切,更应依法退回历届收取的治安联防费给群众自治组织。这个才是正路!否则治安问题永远是公安局自己闭门造车处理不好的! 你可能感兴趣的话题: 海边出游跟拍美女,竟把老婆弄丢了 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修车工(组图) 越来越SAO的90后。 来源:OOCAT.NET吃喝玩乐博客_香蕉男人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