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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 3、羁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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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剥夺罪犯的自由。罪犯被拘留在一定的地方,没有人身自由。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也就是剥夺罪犯的终身自由。需要指出的是,无期徒刑在其语言意义上是剥夺终身自由,实行无期徒刑,但实际上不是将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全部关押到死亡,只要罪犯后悔新的表现,就可以回到社会。根据刑法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适用减刑或假释。另外,在国家发布特赦令的情况下,符合特赦条件的无期徒刑犯可以被特赦释放。从我国实行无期徒刑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量犯罪分子并没有被关押到死亡,而是回到了社会。因此,判处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切断了罪犯的再生之路。3、强制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了没有劳动能力,还要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4、拘留时间不得折扣刑期。无期徒刑无刑期,判决执行前拘留的时间没有折扣刑期的问题。5、要增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典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分子必须追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终身。
无期徒刑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对犯罪分子进行关押。这体现了无期徒刑作为刑罚的惩罚性。 2、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终身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是无期徒刑的最突出特征。 3、在内容上表现为对犯罪分子进行强制劳动改造,这体现了无期徒刑矫正、教育罪犯,使之成为社会新人的积极作用。 无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对犯罪分子终身剥夺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押送监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重刑之一。 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根据刑法有关减刑和假释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但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
1、对于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处罚的犯罪分子,适用减刑的相关规定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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