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到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如下:申办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或...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安丘市为例,离婚后,需要提供原父母双方同意的证明才能变更子女姓名。出生地出现差错的,可以由本人或者户主,凭相关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登记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该房产也就不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另外,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是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不涉及子女名下财产的分割。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离婚夫妻双方哪一方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就可以和孩子共同生活在这套房子里。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2、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3、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如要给子女改姓,需要经对方同意。未经对方同意,私自给子女改姓的,另一方要求变更回来的,公安部门会办理变更手续。新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从以上我国法律规范可以得出结论:虽然父母离婚,无论子女归谁,父母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其具有的仍然存在,既然离婚后的父母都是法定监护人,那么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其行为就明显侵犯了另一方的监护权,属无效的民事行为,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得以判令撤销,责令其恢复原有姓名。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也就是说当该子女成年后,是否变更姓名及变更何姓名则由该成年子女自己决定,任何人不得横加干涉,这是对于成年公民来说的,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父母一方能否擅自更改其姓名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81年8月14日[81]法民字第11号《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涵》中明确指出:“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征得另一方同意,单方面决定将子女姓名予变更,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对于单方面决定子女姓名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恢复子女原来的姓名……”。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19条的规定虽然针对的是父或母单方将子女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这样一个具体情况,但它所依据和确立的是一个基本原则:父或母无权单方面变更子女姓氏为第三人姓氏。依据该原则,这种单方面变更子女姓氏的行为是无效的,行为人所承担的是恢复原状,即恢复子女的原有姓氏。综上,未经孩子父亲同意,母亲不得将孩子姓氏改随自己,更不能改随继父性氏,否则,就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28人已浏览
2,919人已浏览
505人已浏览
1,4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