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社保补缴的,需要个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保局办理补缴手续,填写登记表,待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缴纳社保费用了。...
1、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后,社保经办人应当对补缴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符合条件的《受理收据》,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2、受理补缴申请后,补缴手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个人社保补缴流程提醒,每个城市的社保补缴流程是不一样的,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建议大家可以向社保参保地的社保局咨询,详细了解个人社保补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个人社保补缴的手续是什么等等。下面,以北京个人社保补缴流程为例,为大家提供一个参考案例。职工社保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上社保。也就是说,只要是有单位的人员,不论是否北京本地户籍,都应参加社保。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只存在由于“单位原因”造成漏缴,不会存在“个人原因”未缴社保费用的情况。如果确实出于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参保人社保的断缴,用人单位应向社保部门提出,为参保人申请补缴。按照规定,对于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或者超过劳动年龄但已参保缴费且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须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另外,还应提交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比如营业执照等,以及补缴期间与参保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等,到属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1、本人身份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2、报城镇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大厅办理缴费; 3、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按个人参保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但不得由个人补缴以往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如需补缴,由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以单位名义补缴; 4、在1998年前应缴养老保险费而从未缴纳的从业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档案、劳动合同等)审批后,均可办理补缴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及利息。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6人已浏览
475人已浏览
1,537人已浏览
1,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