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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辞职的,辞职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一种权利,劳动者可以随时不做了,随时都可以辞职; 一、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就得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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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正常辞职的,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不知道你注册的公司或工厂是什么性质的。如果都是有限责任性质的话,那么公司或工厂的责任承担是以公司或工厂的资产为限。公司和工厂是两个独立的民事经济主体,各不相干,以他们自己的名义独立地从事民事经济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一家工厂倒闭了也不会影响另外的公司。如果公司或工厂有一个是无限责任的话,那么承担无限责任的那个单位倒闭,未能清偿所有债务,作为出资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你要承担偿还责任,又因为你是另一个公司的投资人或股东,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你的股份,这样便会影响你的另一个公司的正常经营。(注:只要两个单位都是有限责任,那么就各不相干了)
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只有户口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受到该村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 2、在当事人一家三口都是户口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的前提下,当事人具体可以先咨询户口所在村的负责人(村主任、村书记)等,不分配当事人集体利益的原因; 3、如果对方无理由拒绝分配的,当事人可以向户口所在村的镇级片管反映此事; 4、如果无效果或者效果不理想的,还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关负责人(村主任、书记等)来维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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