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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标准具体为:独生子女费分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独生子女家庭补助费。在职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父母双方的单位每月各给5元...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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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跟农村不一样啊1.从领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 2.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3.独生子女父母(包括只生育两个女孩的父母)在农村居住,在年满60岁之后,每月各发给50元的生活补助。各地从2005年已陆续开始兑现。 4.独生子女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可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也将享受优先照顾。政府还提倡对农村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妻给予重奖。 5.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独生子女也有好处的:减慢人口增长速度,缓解由于人口过度增长给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带来的压力,有利于地球上动植物的和谐生存;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缓解父母生活压力,避免许多家庭矛盾的产生。独生子女的优待:(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退休时增加的百分之5和这次月增加106元应该不会矛盾。综上所述,南京的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规定的是未成年子女在还没有满14周岁以前,按照20元的60元不同的标准发放独生子女费,之所以同样在南京独生子女费的标准也不等,也是因为在南京不同地区的经济收入毕竟是上下浮动比较大的。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父母在退休以后,退休金也因为独生子女证另眼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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