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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后,没有取得的一方,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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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监护权属于男方,说明孩子要和男方住在一起,男方要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女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的判决和调解进行探视。如果女人想让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的生活,需要男人的同意。如男方不同意,有法定变更监护权的,女方可要求法院变更监护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和第六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协议不成的,应当另行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支持变更要求:(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未变更监护权或经男方同意,女方不长期带走子女。
女方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但是否可以索要赔偿,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没有特殊情况,女方索要赔偿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具体女方索要赔偿的理由应当说明确,也好确切的回答。 孩子抚养权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来判,如果孩子一直随爷爷奶奶长大,那么判归男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但不确定,要考虑多种因素。 积极应诉,男方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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