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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对象为委托外部催收) 当持卡人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通过录音的方式收取证据,并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
(一)短信催收 主要针对早期持卡人出现的逾期还款行为,一般为逾期7到15天,短信主要起提醒功能。 (二)电话催收 主要针对超过30天且超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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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还款,经催收仍不还款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银行一旦走法律程序,你会被抓捕,所欠债务会被申请强制执行。家属如果帮助或资助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处罚,可以涉嫌窝藏、包庇罪。 一般银行会以催收函形式进行催收,并且有合法途径,银行不会找催债公司。不过,如果电话没有让你打款到他指定的帐户,没有恐吓对你家人实施不法行为,也可能是真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对方属于恐吓危险。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信用卡是以个人的信用作为担保的,申请人在申领信用卡时必须评估自己的消费能力和偿还能力,虽然信用卡有刺激消费的作用,但是透支的钱肯定是在一定时间限度内要还的,因此持卡人应该量力而行。尤其是那些工作不稳定的人,更应该慎重透支。如果透支后,工作生活突发变故,也应及时和发卡银行取得联系,说明情况。被银行催收后,即便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也要想办法按照银行最低还款额的要求偿还一部分,挽救自己的信用,避免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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