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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及合同解除的条文多达10条(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1、因为相关原因必须悔约时,首先必须要与对方进行协商,而且要得到对方的同意,之后要去承担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解除合同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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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开发商未取得相应的条件,其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预售的前提。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的,签订的合同无法律效力,业主有权要求退房。2、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果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单方面改变方向、面积、户型等规划设计,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赔偿。3、抵押贷款未经批准,因不能归责于买而无法签订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4、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有权要求解除或撤销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未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者把房子卖给第三人;隐瞒出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5、房屋面积误差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6、房屋质量不合格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7、延期交房超过合理期限延期交房超过三个月的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可以退还房价,赔偿损失。8、逾期不办理房产证,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者超过约定办理一年的,业主可以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买家向银行申请贷款未获批准的,原因一般有两个:一是由于个人资信等问题,银行不愿贷款;二是由于信贷政策等原因,贷款不足。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会造成买家没有足够的资金按时支付房款。通常,由于银行不贷款或不足额贷款,买家要用自有资金来付房款,否则可能构成违约。因为,几乎所有的买卖合同中都约定,如买家贷款不足,则应在交易过户时补足不足部分,所以贷款的风险要由买家来承担。 解决办法:为避免这类纠纷,买家应该尽早向银行咨询贷款事宜,问清楚是否能申请贷款,可以贷多少,不能只听信中介对贷款情况的估计,最好直接向银行咨询。此外,也可在合同中约定:若因贷款未获批或未足额获批造成买家付款能力出现严重问题的,任意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买家应返还已收房款,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所谓通知到达,因通知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口头通知的,口头告知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时即为到达;书面通知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或其指定的人签收即为到达。对方当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认为不符合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能否解除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未办理有关手续,合同不能解除。比如,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批准登记手续,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不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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