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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吗

2022-10-20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吗如果同居双方是无配偶的情形,在同居一段时间后,一方想解除同居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只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应当受理,但只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进行审理,当事人作出的解除同居关系的决定有效,不需要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如过同居一方或双方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情形的,是《婚姻法》明文禁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查明属实后,依法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怎样解除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没有履行结婚登记,也不属于事实婚姻。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律规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因此,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和子女问题作妥善安置。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不同意解除的,另一方也可单方解除,属于同居者个人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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