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
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强奸犯罪案件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强奸对象、强奸人数、强奸次数、强奸场所、强奸方式及手段、强奸致人伤亡的后果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强奸对象、强奸人数、强奸次数、强奸场所、强奸方式及手段、强奸致人伤亡的后果等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础准刑及相应的刑罚增加量。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犯罪情节一般,强奸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 强奸妇女2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基准刑增加一年。 每增加一个轻伤,基准刑增加一年。 持械强奸的,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1)强奸妇女三人,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人,基准刑增加一年。 (2)轮奸妇女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轮奸妇女增加一人或轮奸妇女增加一次,基准刑增加二年; (3)致人重伤或精神失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4)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具有以上情形,并且强奸妇女情节特别恶劣的,处无期徒刑、死刑。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 (1)强奸年老、智障、残疾、怀孕等弱势女性的; (2)强奸下处于例假期间妇女的; (3)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强奸的。 4、奸淫幼女是强奸罚的从重情节,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其中只有生殖器接触而没有插入的,增加基准刑的10%),被害人不满14周岁的,年龄每减少两岁,再增加基准刑的10%-20%。
强奸罪,是指触犯《刑法》第236条的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奸淫幼女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犯罪案件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强奸对象、强奸人数、强奸次数、强奸场所、强奸方式及手段、强奸致人伤亡的后果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强奸对象、强奸人数、强奸次数、强奸场所、强奸方式及手段、强奸致人伤亡的后果等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础准刑及相应的刑罚增加量。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犯罪情节一般,强奸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强奸妇女2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基准刑增加一年。每增加一个轻伤,基准刑增加一年。持械强奸的,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1)强奸妇女三人,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人,基准刑增加一年。 (2)轮奸妇女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轮奸妇女增加一人或轮奸妇女增加一次,基准刑增加二年; (3)致人重伤或精神失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4)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五年。具有以上情形,并且强奸妇女情节特别恶劣的,处无期徒刑、死刑。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1)强奸年老、智障、残疾、怀孕等弱势女性的;(2)强奸下处于例假期间妇女的;(3)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强奸的。 4、奸淫幼女是强奸罚的从重情节,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其中只有生殖器接触而没有插入的,增加基准刑的10%),被害人不满14周岁的,年龄每减少两岁,再增加基准刑的10%-2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