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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约定应尽量详尽房屋买卖合同均为格式合同,虽然有的只是一方负有的义务,但需对方配合的也应约定明确。如户籍迁移、家具电器的处理、各类表计的数...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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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没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约定应尽量详尽房屋买卖合同均为格式合同,虽然有的只是一方负有的义务,但需对方配合的也应约定明确。如户籍迁移、家具电器的处理、各类表计的数字确认等。这些事宜有的是附随义务,有的是构成能否顺利履约的重要前提条件。若约定不明,往往会产生争议。 二、贷款时间应充裕如需办理贷款的应注意,要在签订买房合同时预留充裕的时间。因为各银行审批发放贷款的流程、条件、时间均有不同,这些都并非个人可以掌控的,如果留有时间,那在一家银行获贷不成的情况下,就有时间向另一家银行寻求贷款。 三、条款应留有余地具体磋商合同条款时,对于重要的合同义务,如约定履行的期限、违约金、解除合同的条件应当明确之外,其他条款的约定,应有一个合理的缓冲期,以弥补和挽救合同于万一。如果没有任何挽救或回旋余地,就被动了。同时,一旦进入诉讼也很难平衡双方的利益。 四、收集保存好证据注意保留双方履约过程中的证据很关键。在相信对方的同时,不能失去防备而不保留证据。实际上收集和保留履约过程中证据的行为,是明智的也是必需的,也可为日后争议的解决带来主动和便利。如某项事情商量好后,应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包括如有其他告知事宜,都应通过挂号信函的方式进行沟通。 五、履约应相互配合在正常情况下,交易的相对方一般不会是骗子,故在履约中应当诚实信用,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有恶意的情况下,应当善待和善解对方。对于对方履约中出现的困难或障碍,也应给予积极的配合,为履约共同创造条件。如果紧守自己的权利,忽视他人利益或困难,而容易造成交易的搁置,引发矛盾,增加履约的成本。
1、买卖合同的双方即买方和卖方; 2、房地产的座落、地号、产权所有人、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性质、房屋建筑面积、占用土地面积、房屋结构、四至界限、附着物、附图等; 3、使用年限; 4、房地产成交价格; 5、房地产价格支付期限和方式。合同应载明以人民币或某一特定外币支付房地产价金,约定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以及最后付清的时间; 6、定金。定金可以抵房款。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按合同履行的无权要求归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未按合同履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 7、房地产交付时间; 8、卖方保证出卖的房产权属务必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由卖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给买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卖方负责赔偿; 9、违约责任。双方可以约定违约时应支付一定比率或数额的滞纳金; 10、税费负担。在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时应缴纳的税费,按规定各自承担; 11、纠纷的解决。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纠纷的解决方法; 12、生效条件; 13、其他约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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