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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劳动是没有工资的,但可根据监狱的实际,依法可以适当给予报酬。 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
刑法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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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能改成有期徒刑,但是要根据自己的表现来确定。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可以的,不过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比如有最大立功等条件。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服刑期间参加劳动的,单位不会发给工资。但惩罚和教育相结合,实践中,监狱内服刑的人员,如果积极地参加劳动表现良好就可以获得减刑。服刑人员干活的时候监狱会给服刑人员发放“工资”。监狱给服刑人员发放的“工资”具有激励的性质,主要是激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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