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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如果的一方有家庭,在外又与他人同居的,才是。如果同居的2人都没有另外的有结婚证的家庭,同居不违法,不是违法同居,只是同居。同居16年,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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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的一方有家庭,在外又与他人同居的,才是。如果同居的2人都没有另外的有结婚证的家庭,同居不违法,不是违法同居,只是同居。同居16年,应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的?那么,没有就不能算,真的只是同居了。解除时,财产的分割原则不能适用,一般是在谁名下的财产就归谁。如果对分割同居期间财产有歧议,可以由一方到起诉解决,起诉的理由是分割同居期间财产,但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起诉时,法院不受理。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在同居关系结束时,对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有协议的,直接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来分割,具体而言就是按双方的出资额来分割。当然个人财产就归个人自己所有,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怎么分割需要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确定。
新的《》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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