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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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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行为,属于证驾不符违法行为,一旦被警方查处,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由此可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必然是无证驾驶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4)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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