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涉案财产或对方财产进行处理的程序有两种:先予执行和诉讼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
一、当事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二、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案件已进行到二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第一、已经审结但未执行完毕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第二、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终结诉讼。第三、尚未审结并有其他被告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第四、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6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6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