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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民事、刑事还是行政诉讼中,发回重审的案件,诉讼法的规定都是一样的,都是“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重审”,这个应当的用词,说明没有...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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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庭院1、只适用于基层法院。简易程序。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以单独判刑。2、只能由审判员组成独任庭院。二、合议庭组成1、基层.中级一审。三名审判员或三名审判员和人民陪同审判员。2、高级.最高一审。审判员从3人到7人,审判员和人民陪同审判员从3人到7人。3、二审。审判员从3人到5人。4、死刑研究。三名审判员。5、特定案件没收违法所得程序.强制执行医疗程序均应组成合议庭审理。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6、合议庭由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人民陪同审判员随机组成。合议庭成员相对固定的,应定期交流。审判长由审判员担任。助理审判人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临时代理审判人员职务,担任审判长。
可以,自诉案件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条件是:当审理选民资格案件、重大及疑难的案件,以及第二审民事案件,都需要组成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1、缓刑并非一定要做审前调查的。 2、司法局审前调查是法院认为犯罪分子有可能判处缓刑而委托司法局进行的社区矫正审前调查,但有调查不代表一定缓刑。 3、只有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宣告缓刑,与是否做了审前调查并无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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