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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东西只是不想要了,一般是不可以退。但如果是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
买的东西只是不想要了,一般是不可以退。但如果是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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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贵东西了,商家不给退,如果达不到显失公平的程度,是不能退货的,即只要显失公平的,就可以要求撤销合同,退货。 2、在商家购买物品,与商家之间属于买卖合同关系。价格是合同的一个重要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样的商品,不同的商家可能会确定不同的价格,只要消费者接受了该价格,就不能随意要求退货。 3、要求退货,实质是要求解除合同或者撤销合同。因价格高了,不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只能从撤销合同的角度去分析。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撤销合同,要求退货,如果达不到显失公平的程度,那就不能要求撤销合同,也就不能要求退货。 4、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商家承诺买贵退货的,该承诺有效,商家应当履行承诺。
如果是商品本身质量问题是可以在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 但如不是因为质量问题,当事人退货的前提是不能影响柜台二次销售,如果柜台上不给退,当事人可以去找商场的服务台或管理处,只要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场会要求柜台为当事人退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的规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维修等义务。未经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终止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终止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维修等义务。按照前款规定退货、更换、维修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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