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⒈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⒉判决宣告后应当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立案案件中,法院依法公告送达判决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然后后过十五天上诉期后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死亡的情况是不适用公告送达的,因为当事人死亡后,婚姻关系自然终止,无需在诉讼了。
公告送达是要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公告送达自登报之日起,计算60日,视为送达。送达后,计算15天的上诉期限,上诉期限届满后,判决书中有关于履行义务的时间(例如:被告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尚欠工程款x元),则应再计算履行义务的时间。综上,生效时间至少=60天+15天+履行义务的时间若无履行义务的时间,则至少是75天。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解释】本条是关于人民法院发布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公告和作出判决有关事项的规定。 1.受理和公告。人民法院接到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后,经过审查,认为手续完备,证明无误,应当受理并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应在人民法院的公告栏内张贴,也应当在适当的报纸、刊物等处刊登。公告期限:宣告失踪的案件期满时间是三个月;宣告死亡案件的公告期满时间是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2.判决。公告期间届满后,如果下落不明人仍然没有消息,人民法院方可作出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判决。在公告期间,如果下落不明人重新出现或者有确实消息证明其已有下落,或生或死,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裁定终结审理。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判决和裁定终结审理,都是终审裁判,不得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不必先经宣告失踪的程序,只要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而有有关机关证明公民不可能生存的书面证明,经公告一年或者三个月期满后,法院即可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案件,死亡宣告发生效力的时间,应为人民法院判决之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4人已浏览
639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