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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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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营业但未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
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登记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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