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你说的违反治安拘留暂缓执行解答如下;在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以后是否要继续执行,取决于行政...
派出所无权决定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天津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3个月;所以,一般刑事案件,约7个月左右。 2、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重大复杂案件,公安阶段:逮捕后侦查羁押最长7个月;检察院阶段:最长6.5个月;法院阶段:最长20个月。所以,重大复杂案件,最长两年以上,而有权机关过问的,会更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2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