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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法律规定:《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依...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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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产假158天。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应当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7天的护理假。增加增加.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发放,福利待遇不变。 国家规定的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2、难产,产假增加15天; 三、生育多胞胎,每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法律规定:《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享受结婚假期的15日符合本条例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产假从158日延长到180日,男性照顾假期为15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支付,不影响晋升。女性怀孕,生育哺乳期,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可以得到帮助和补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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