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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中止审理,是指劳动仲裁可以因为出现的一些法定事由而审理中止,中止的时间不算在审理期间内。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或...
诉讼中止,是指在行政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存在和发生了某种无法克服或难以避免的特殊情况,致使诉讼无法继续进行而暂时停止,待中止原因消除后,再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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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下列情形(“√”为有),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中止工伤认定。 (一)职工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二)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而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医疗诊断不明确需要明确诊断的; (四)确需进行病伤与事故伤害因果关系鉴定,尚未作出鉴定结论的; (五)案件涉及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人等关键人员无法找到,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 (六)当事人提交新的证据需要继续调查取证,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 (七)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盖章)年月日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 遇到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公民可以在消除障碍后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裁定,都叫执行裁定书。 如裁定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驳回案外人对执行提出的异议等等。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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