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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情况。 1、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以自己孩子的名义登记的,视为赠与自己孩子,不是共同财产。 2、结...
属于个人财产。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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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夫妻双方支付其余款项,如果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如果该房登记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方子女配偶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认定?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且是平分的。 1,要保留好父母一方汇款给子女一方的记录,这是很关键的。 2,同时要看父母汇款给一方的时间与购房时间的间隔是否合理,也就是说能否合理的认定父母当时给钱是否能认定为购房之用。 3,若父母仅仅只付了一部分房钱,法院分配房子权利时,会先确定夫妻双方共同的出资款是多少(这笔钱包括首付部分+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然后分别确定男方出了多少钱,女方出了多少钱(父母出的钱视为子女一方出的钱),然后根据双方出钱占房子现在净值的比例来确定双方各应分多少钱。
一般均分。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后,父母在为子女购置房屋明确表示该房屋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该房屋应当认定为被赠与方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司法实践中,上述两类情况中有一个须着重把握的难点,这就是父母“明确表示”的时间问题。这个“明确表示”,最好应当是在购房之时,或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作出,并且应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最有证明效力的证据形式是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如果父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或在子女离婚纠纷已经发生、准备离婚之时才作出“明确表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侵害了子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这种事后才作出的“明确表示”或事后才签订的赠与合同,也很有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父母给子女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意的情况而定。若明确赠予子女一方的则无论是婚内还是婚前都属于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离婚也是不可以分割的。办理赠与,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缴纳住房评估费千分之六,依据住房评估价格,缴纳2%的公证费,得到公证书,在到房管,办理赠与过户,缴纳全额契税3%--4%,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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