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审终审指一个案件经过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一审终审适用哪些案件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2.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2.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3.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4.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5.以特别程序审结的案件;6.依照破产程序审结的案件;7.一审以民事调解书结案的案件;8,所有的决定都不能上诉。
一审终审是指事件通过一级人民法院审判结束的制度,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上诉,人民检察不得按上诉审查程序抵抗。1、《民事诉讼法》第177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事件。宣布失踪或死亡事件。认定市民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事件。认定财产没有主要事件。确认调停协议事件,实现保证物权事件,适用本章的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相关规定。2、第178条按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执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事件或重大、困难事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其他事件由审判员独自审理。下列案件实施一审最终审查:1、最高院制作的一审民诉案件2、不服不受理.拒绝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3、催促程序审查的案件4、宣布催告程序审查的案件5、特别程序审查的案件6、根据破产程序审查的案件7、一审民事调查书结束的案件8、所有决定不能上诉。
一审终审案件: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