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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片(IC)卡既可应用于单一的银行卡品种,又可应用于组合的银行卡品种。...
通过借记卡办理的各项代理业务,发卡银行不得为持卡人或委托单位垫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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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核销的透支款项又收回的,本金和利息作增加“呆账准备金”处理。
为加强银行卡业务的管理,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维护商业银行、持卡人、特约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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