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甲方(男方):某某某,男,出生年月,民族,住××市×××路×××号。乙方(女方):某某某,女,出生年月,民族,住××市×××路×××号。甲乙...
男方:某某,男,汉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年月日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甲方(男方):某某某,男,出生年月,民族,住××市×××路×××号。乙方(女方):某某某,女,出生年月,民族,住××市×××路×××号。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写清双方对的态度)双方。二、(写清子女的与探视,如无小孩,需说明双方无)婚生儿子(女儿)某某某由方抚养,由方(另一方)每月给付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小孩尚未独立生活而产生的合理的、生活费用双方平均承担。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三、(写清的分割,包括共同债务的承担)夫妻现有住房套,坐落在路号,价值人民币万元,现协商归方所有,由其一次性给付方(另一方)现金万元(双方认可的房价的一半)。现有现金万,一人一半。共万元,一人承担一半。四、双方后,如必须协助对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双方必须支持(如房屋登记、过户等)。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甲方(男方):乙方(女方):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男方:xxx,男,汉族,现年xx岁,身份证号:xxx(因是个人隐私,所以隐去私人资料) 女方:xxx,女,汉族,现年xx岁,身份证号:xxx 男女双方于xxxx年6月登记结婚,共同生活至今,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经双方商定,现协议如下: 一、双方因感情破裂,自愿离婚。 二、子女问题。 1、儿子xxx,xxx年xx月生,现年x岁,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在男方对孩子照顾不力或无力抚养的情况下,或在孩子自愿跟随女方生活的情况下,可协商由女方抚养) 2、在孩子年满18周岁前,女方每月支付生活费150元。支付方式为按年交,每年1月31日前付清。 (建议1,对于现在来说,150元/月的生活费标准确实偏低,建议可添加一个限制条件,根据物价可以只说是猪肉价格,随时调整生活费标准。 建议2:不能按年交,如果可以,就写按月交好了,至少你每个月交生活费的时候,可以看看孩子噻) 3、孩子的教育费、医疗费等其他费用,女方在能力范围内,负担部分,但不超过总数的50%。 4、在必要时,孩子可向女方提出协议以外的合理要求。
2009最新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姓名:身份证件号:户籍所在地: 女方姓名:身份证件号:户籍所在地: 双方曾合法办理结婚登记,现自愿离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 一、子女抚养 说明:一般包括(1)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2)随男方或女方生活;(3)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4)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包括生活、教育和医疗等费用的数额、时间、方式、负担期限,以及期限届满后若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继续支付抚养费用等问题。 二、财产处理 共同财产的分割: 说明:(1)共同财产包括房产、交通工具、家具、现金和存款、有价证券、公司股份或企业财产份额、牲畜、林木等。(2)分割标的应具体明确,以利于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如位于xx市xx街x号x单元x号,产权证书号为xxx,面积为xx平方米的房屋;牌照号为xxx、发动机号为xxx的汽车;等。(3)财产所有权归属应明确:例如房屋归xxx所有,或者房屋所有权归xxx;约定房屋等按份共有的,应明确具体份额、分割方式;约定将房屋等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应明确一方如果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理财产是否需要征得另一方同意;等。(4)约定一方对归对方所有的房屋等享有使用权的,应明确使用期限、方式。 双方可以确认属于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的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债权、债务分割 说明:应明确债的标的、数量。分割债权的,还应明确债务人,由谁享有债权;分割债务的,应明确债权人,由谁承受债务。 四、其它协商一致的事项: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存婚姻登记档案一份。 说明:离婚后,存婚姻登记档案的离婚协议书不能要求修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财产等产生争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达成新协议的,可通过公证的方式确认协议真实性。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男女双方应在登记现场签字、按指印。协议书已经签署的,也应在登记现场签字、按指印确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4人已浏览
2,346人已浏览
325人已浏览
1,6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