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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婚后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在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有份;如果只登记了儿子的名字,则...
1、如果父母明确是赠与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 2、个人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 3、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六个月以后。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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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一种情况,尽管写了儿媳妇的名字,但考虑其未实际出资,因此一旦离婚,儿媳妇的房产份额应但在30%以下。 第二种情况,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债务,100万部分您儿子占的份额同上,因此你媳妇大概能分得40%左右房产(前提是共同偿还债务,如果不偿还债务则要看具体剩余债务情况来计算),本人上海律师,如还有不清楚的,咨询免费。
对于赔偿款也是如此分割。 可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由弟媳妇夫妇两尽养老送终的义务,对于父母本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在死后归弟媳妇夫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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