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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拿不到,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按时支付工资并给予相应赔偿。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
1、劳动者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一般来说,多数用人单位会考虑到诉讼成本和造成的负面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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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几种途径: 1、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2、到当地人民政府信访部门投诉; 3、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如果有证据证明拖欠工资的行为,还可以直接要求当地人民法院向拖欠单位发出工资支付令。
已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赔偿待遇的,工伤职工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若构成伤残等级的),劳动合同,工资账单,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依据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拖欠工资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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