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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一些不法之徒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手法虽然隐蔽,但并非天衣无缝,总会露出蛛丝马迹。首先从取得增值税发票企业的财务处理上看,往往有如下特征: 1...
时下一些不法之徒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手法虽然隐蔽,但并非天衣无缝,总会露出蛛丝马迹。首先从取得增值税发票企业的财务处理上看,往往有如下特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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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行为定性关键在:主观上是否明知是虚开行为,如果是明知的,就会构成虚开增值税的共犯,在共犯中应属于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 2、认定是否主观上明知的主要通过一般人的常识标准、具体行为表现及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3、不管你是否明知,现在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或主动举报,以便为以后认定自首立功从犯减轻或免除处罚创造条件
虚开发票的行为包括:1、为他人发行与实际经营状况不符的发票。2、为自己发行与实际经营业务状况不符的发票。3、让他人为自己发行与实际经营业务状况不一致的收据。4、介绍他人发行与实际经营业务状况不符的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从主体资格上来看,可将其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有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整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总数上,这种主体实施此种犯罪所占比例较少,但仍时有发生。 第二类是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此种主体实施本罪有两种情况,一是为了销售货物,为他人开具“大头小尾”的发票,或者为了多抵扣税款,在购进货物时请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种是用本单位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收取“开票费”为条件,到处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暴利。 第三类是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有的通过非法手段,如盗窃、骗取、抢劫、抢夺等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则通过拾取、他人赠与、他人转让等方式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虚开,借以牟利。他们虚开使用的目的也各不相同,有的是为了自己虚开以骗税、偷税等;有的是为他人虚开以牟取“开票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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