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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合法持有者或合法使用者;、有实施专利技术的研发人员;4、具备实施专利技术的基本物质条...
一项发明创造要想获得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一)所谓“新颖性”,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是这样规定的:“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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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申请人所知的所有发明人的姓名及其最新地址; c.申请人与发明人不同时,或者在有多个发明人的情况下申请人与发明人不完全相同时,应当提供申请人以合法方式获得申请权的情况说明; d.申请人在香港的文件送达地址。(3)必要时需要提交的文件 a.短期专利申请的发明所属的IPC分类号; b.优先权声明和在先申请副本; c.不损害新颖性公开声明和有关说明; d.微生物保藏的有关资料。(4)申请费用申请短期专利应当在提交请求申请文件后的1个月内(如果申请不是一次提交的,自最早提交的部分申请文件之日起)缴纳提交费和公告费共4070港元。逾期未缴纳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补缴,但要增加滞纳附加费,超过滞纳期仍然未完成缴费手续的,短期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1.2以国际申请(PCT申请)为基础的短期专利申请的申请手续一项国际申请如果指定了中国,并且指明要求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当该项国际申请进人中国的国家阶段后,申请人也可以就该项国际申请中的发明申请短期专利。
专利法第第二十二条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1、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3、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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