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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 法院审理案件因案件种类不同,审理期限也不相同 以民事案件为例: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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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到法院以后应该在三个月内结案。如果被告人在一审被判处缓刑,根据法律规定在宣判时即应改变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请求追究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刑事责任: (一)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或者超过十五日不予答复的; (二)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或者超过三十日不予答复的。 (三)人民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公安机关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的。
对此,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要看法院的排期而定,现在基层法院一线办案法官,人少案多,积压严重。不过,法律对整个案件的一审审理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法院不能超期不审不判。通常情况下,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院审理一审案件的办案期限 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四类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3、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4、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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