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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扣完就补考,估计考个科目一就可以了。如何计算记分周期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
驾驶证扣分是否会影响年审呢 由于新规规定,持有驾照的驾驶员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可能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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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驾驶证扣分有什么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驾照扣分周期记分以一个年度为周期,一周期从机动车驾驶员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内累加积分的最高值是12分,既在一个周期内积分达到12分的,就要对驾驶员进行相关考试,考试合格后,原记分予以消除,重新开始记分。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计为达到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个记分周期!记分周期全国都是一样计算的。二、如何计算记分周期 1、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2、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三、驾驶证扣分什么时候清零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10年5月x日的零时起至2011年5月x日二十四时止。 3、违法所记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 4、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
按照新规定A2证每年都要进行驾驶人审验,如果有违章扣分情况就要参加3个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交通问题可咨询事务网。 自今年5月1日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即A1、A2、B1、B2)驾驶人或校车驾驶人需每年办理审验业务。大中客货车驾驶人每两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但每年增加一次审验业务,其中一次与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合并办理)、年满60周岁驾驶人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C5类驾驶人每3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业务仍保留,也需正常办理。 如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在5月1日以后,今年需办理审验业务;如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在5月1日之前,明年再办理审验业务,审验截止日期为2013年+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 在审验截止日期临近前(可以提前一个月进行审验),到驾驶证档案地总所、分所、县所(登记服务站暂不办理)办理大中客货车的审验。办理后,审验信息将签注在驾驶证副页反面。在办理驾证审验时,应携带身份证明和驾驶证件。如果同时到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日期,则必须同时提交体检证明;未到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的,不需提供。
根据123号令规定: 驾驶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车辆超速50%以上的,记12分;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6分;超速未达20%的,记3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综上所述:超过50%以上的,扣:12分、罚款:200-2000元、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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