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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情况完全是两回事,并非同一概念,不能混为一谈。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政策,是在2016年元旦后开始在全国全面实施。但此前违法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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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的,开除前的工作年限,根据《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规定,不能计算连续工龄,也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算连续工龄。但他们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作年限,可以与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你不是卫计委的工作人员,卫计委当然无权开除你的公职,而且保证,你的开除公职的文件不会是卫计委下达的。象在我们这儿,省委省政府就专门下达了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文件,在该省范围内,是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开除党籍;是公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开除公职。至于你被开除公职,估计就是根据你省的相关法规及政策,由你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你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
当然要被处罚! 违反计划生育的处罚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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