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法律规定,卖淫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于六个月之内受过处罚或多次卖淫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法律规定,卖淫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于六个月之内受过处罚或多次卖淫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卖淫人员依法给予治安拘留处罚。一、《刑法》规定,与卖淫有关的罪名是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输人员或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的情况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组织,强制未成年人卖淫,按定金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项罪行,有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按数罪处罚的规定处罚。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1、卖淫、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的情节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2、在公共场所招揽客人的,处5天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