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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业主权利有以下这些规定: 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1、物业公司侵犯了业主权利的,业主可以向居委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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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权利有以下这些: 一、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共有权 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 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 三、共同管理权 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
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如下: 1、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是肖像使用。 2、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 3、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所谓阻却违法事由,即为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为了公民自身的利益而必须制作或使用公民肖像的合理使用肖像的行为。
1、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侵占、损坏楼道、绿地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因此,他这样做是构成侵权的。 2、对公用走廊等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方面,物业是有管理、维护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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